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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8-1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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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部门工勤人员:
按照苏人社发[2018]154号和徐人社发[2018]211号通知精神,全省统一的“省继续教育平台”即将投入使用。该平台操作简单、使用方便,PC和手机端均可进行学习;培训内容设置必修和选修,必修内容与时俱进,包括政治、公文、法律、人文等通用知识,选修内容丰富、广泛,包括各工种专业知识等。
为更好地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:
1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实施方案,督促本单位工勤人员及时完成学习任务。年末,将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,并将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本单位工考业务申报的参考因素。
2、已在“徐州市工考网”完成第四轮继续教育的工勤人员,视同完成2018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。
3、参加2018年技术等级考核、需补学继续教育的工勤人员,务必于2018年10月底前在“省继续教育平台”完成“2018年度其他工勤人员培训班”。到期未完成学习或继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,不予发放技术等级岗位证书。
4、目前为止,其他尚未在“徐州市工考网”完成第四轮继续教育学习的工勤人员,务必于年底前、在“省继续教育平台”完成“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”或“2018年度其他工勤人员培训班”。
5、教材购买地址: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四楼。(民主南路72号,老建设局北侧、李可染故居东隔壁。)
工勤人员继续教育,除作为工勤人员晋级、聘任、选拔等工作的必要条件,也是广大工勤人员知识更新的必要、有效途径。继续教育内容每年更新一次,广大工勤人员须每年积极主动参加学习,活到老学到老,受益终身,共同为提升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队伍素质做出自己的努力。
附件:1、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(徐人社发[2018]211号)(http://gk.xzjxjy.com/info/1/1/207.html)
组织人事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