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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7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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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处室:
为奖励在教学实践、改革、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,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,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凝练办学特色,经学院研究,决定开展2017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部处室认真总结近几年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,根据《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》,认真做好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、审核、评议和推荐工作。
二、提交下列材料要求
1.《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书》一式二份(附件2),电子稿发送至OA,联系人:科研处曹梦竺老师。
2.反映教学成果的附件材料(实施方案、研究报告、教学课件、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教材、论文、著作等)。
三、申报时间和指标要求
1.请各系部、处室按照《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》、《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书填写说明》(附件3)的要求,认真准备材料,审核推荐,确保真实科学,准确无误。
2.各部门申评教学成果数量。各系部至少推荐2项参加学院评审,有院级品牌专业、重点专业的系分别加2项和1项。其他部门可根据情况推荐,数量不限。
3.本次申报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16年底。
4.已获院一、二等奖的教学成果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,不再申报。
5.请各系部、处室于2017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。
四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、评议,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,兑现相应奖励,并将获奖情况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务档案,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。并择优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的教学成果奖评选。
科研处